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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吃醋

小说主角: 沈明嫣 李昊 沈琳 吴氏 顾氏 阿嫣 卫源 谢玄之 沈明远 沈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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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10/22 6:11:41

最新章节:小说《锦绣明嫣》TXT百度云最新章节 第125章 宁馨 2023-10-22

小说简介:《锦绣明嫣》故事提要——锦绣明嫣最新章节列:小说《锦绣明嫣》我爱吃醋/著,锦绣明嫣全文阅读上苑桃花朝日明,兰闺艳妾动春情井上新桃偷面色,檐边嫩柳学身轻花中来去看舞蝶,树上长短听啼莺林下何须远借问,出众风流旧有名多年后,当沈明嫣弥留之际,那个哭得风度全无的人突然慎重道:嫣嫣你记得千万别喝孟婆…

内容摘要:沈嫣觉得今天是她二十三年来最倒霉的一天。早上洗头,头发被电吹风搅了;吃个早餐吧,还弄洒了,泼了自己一身汤汤水水;挤公jiāo被别人挤掉了三次,好不容易上了吧又堵车;等到了地头,朋友没来,傻坐喝了一肚子水后,被告知改地方了;靠,沈嫣愤愤的从冷饮店里出来,哐当,撞玻璃上了。出门忘记看黄历了,看这倒霉倒的。沈嫣决定,为安全着想,放鸽子,咱回家去。诶,有美女。迎面一个长发飘飘的美人走过来,荷绿sè长裙摇曳生姿。沈嫣受伤的心瞬间治愈,频频回首。然后脚下一空,扑通跌倒。那个,走路不看路滴后果是严重滴,轻则丢脸,重则丢脸又伤身哦。偶是穿越分界线她不过是走路时看了个美女而已,摔一跤就算了,有必要爬起来的过程中发现自己手软脚软,吧唧又摔回去,成了小奶娃一个咩。沈嫣咬手指,穿越大神你这是闹哪样啊?!还有大妈的笑声做背景音乐,“阿嫣,看这里。”沈嫣配合扭头,就被一片金光灿灿闪瞎了双眼,尼玛,这够咱花几辈子了吧。好吧,小沈同志的脑回路有点奇怪,思考方式跟常人不在同一个水平面上。“阿嫣,”大妈见沈嫣没有反应,摇了摇手中的拨浪鼓试图引起小朋友的注意。沈嫣终于从这些珠宝金子到底够花几辈子的思考中回过神了,视线从大妈头上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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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锦绣明嫣》TXT百度云书评精选
郭闲人
血红大大很少这书了,老牌作者写的书给人的感觉多少不一样,带有一点古风小说的感觉,剧情文字严谨,不需要读者自己去脑补错漏的情节
小明
看单章很舒服,看全文很纠结,文章背景不错,故事主线也还行,人物方面就很纠结了,说作者不会吧,女主感觉也还不错,不过主角就像有人格分裂症一样
没人
无数牛叉叉叉叉叉叉叉叉叉的机缘宝物造就不了一个无敌的主角,几章就升一次级,升半天还是那个辣鸡辣鸡辣鸡辣鸡辣鸡辣鸡
今夕何夕
这本书不适合那种快速的看,需要慢慢来,我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没什么意思,但是当我放慢速度,放慢进度,慢慢看完后,就会感觉到回味无穷啊,此书不是小白文,很有深度,如果追求快餐,不建议看
^-~-^怼着镜子皛
处男比非处男修炼要快一百倍,重生的地方比地球修炼要快一百倍,大夏的县里又比重生的地方快一百倍。主角在地球练到第八重大概是三十到四十岁,减去进入部队到特勤局叫给他们这段功法的时间大概是十五到二十年。那么问题来了,主角重生这世是多废啊,一百乘以一百乘以一百等于一百万啊。他修炼一天等于地球上的他修炼一千年啊,。我靠这。。。。。。他妈的看着真蛋疼。
夕ァ阳
看了20来章,开头几章看的很有味道。但是到了王城就呵呵了!重哪都是看到上古三皇五帝的仁德什么的?清月那段王城的的那些上位者跟仁德好像没什么关系??主角的怎么说也是现代搞特工在他身上没有看到该有的冷静。怎么看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莽夫?老子什么时候跑去了夏朝??
姑苏城外寒山寺
真好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寻道者
这本书很早以前看过,给我的映像很深。我是花一整天一口气看完的,唯一一本让我看哭的洪荒小说。代入感很深最后结尾直接揪心的哭了😭
珏无我
通读全文,夏颉不是败笔,他就是我们,在这大巫时代里看似奇遇连连,实则却如同牵线木偶。
全族被灭,却在时间的推移下最终妥协,面对旈歆,嘴上多爱,可是成亲是师傅促成的,他不曾主动,最后旈歆为巫赴死,他说多爱你可是不能陪你。
夏颉知天命,所以这种种,始终少了一分决断,一分拼命的精神,因为他知道什么是最有利益的。他就像随波逐流的我们在这大时代,愿每个人都有夏颉的机遇却不要活成他的样子。
为何巫灭道盛,只因巫是为他,而道为己,开始从夏颉的视角进入大夏,看到的巫是粗狂,残酷,豪放不羁。虽奴隶制度盛行,但是总体而言它存在着一种平等,一种读者感觉得到的平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道,它不为外物所动,只为自身而行,它可以冷漠见他人生死,不为所动,独善其身。
看书,图的是一种爽的感觉,所以这书会让你始终少了一些畅快淋漓的感受,但是看多爽文,始终会疲倦,我愿到这书中世界静以修身。

以上都是我读完的,结合一些周边的感想,欢迎讨论。
兮箬
一开始看这本书,主角重生后,从弱小向强大的成长,都只是让我以为这就是一本男频爽文,我甚至在想那些个美人是不是最后都会如男主后宫,就像大部分男生向的文一样,甚至,大巫们对平民的杀戮,对生命的不屑一顾都让我对这本书没那么大的好感。荒古时期的巫,应向人皇伏羲、娲皇女娲、风皇燧人氏、炎帝神农氏那般为人民生死而费劲心机,然而书中的大巫,他们视人命为草芥,他们每一次祭天都要消耗数百万的生命,作为一个女生,我是真的很厌恶这样的写法,尤其书中后半段解释了为什么夏桀会那般消耗国力,让我对大巫更是感到不屑,他们坐拥天下最强大的力量,却忘记了巫的使命,遗忘了他们祖先的仁德。真正让我改观的,在后面,那个突然出现的老者给男主讲道,说他不知道什么是“巫”,大禹治水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神农氏 尝遍一百零八百万种草,只为了告诉平民每种草药的药性,而所谓黎巫殿,最厉害的也不过识得一百零八万种草药。天地间,有人则为巫!巫为守护人族而生,而今却视人命为草芥,巫族当灭矣。大道轮回,一个种族的兴起意味着一个种族的灭亡,鸿钧老祖所代表的天道说巫族不可活,就一定要灭亡,哪怕有通天道人为他们争取的一线生机。但是,到了魔大举灭杀人族时,夏桀、太弈还是率领着冰原上的巫族走出了囚禁之地,也走向了灭亡。无论太弈还是夏桀面对男主的阻拦都无不沧桑地说:“夏颉,你不是巫。”真正的巫,允许人族背叛自己时,被全部灭杀,也决不允许人族被其他种族屠杀。巫可以不把人命放在眼里,巫可以杀死任何人,但是,人族是倚受巫族保护的,任何种族,只要巫族还在,都不允许伤害人族。这就是巫,蛮横无理,虐杀成性,但却是人族的守护神。女主在最后做星祭时,说,巫当是火,而男主却是冰。我本是对巫族报以万分的恶意,一直到文末,心生敬意,泪流满面。此世间,再无黎巫。本身对于巫族将灭我一直是保持冷酷的心情旁观,却在最后心如刀绞,这样亘古的、洪荒之后幸存的神族后裔,就这样,没有了,仅剩些许大巫躲入黑暗中不再出世,那样强大的、充满神秘与力量的种族,此世间再也见不到了。作者从中前段就开始用科技变态发达的亚特兰蒂斯王国与大夏为敌,神秘莫测的巫力连高科技都无法战胜,你看,这就是我们中华荒古时有的实力。我明明知道这只是一个故事,偏偏还是深陷其中,这大概就是文字的魅力。
强推此文,真的很值得一看。
乘风不忍归去
本书是喜闻乐见的重生流巨作 讲述了主角在重生到大夏朝之后成为武巫的故事 书里讲述了大夏的兴衰 亚特兰蒂斯的覆灭等等 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光怪陆离的玄妙世界 仙剑奇侠传式的爱情故事也非常的深入人心 让人久久无法忘怀
Mr、王
我第一个看的小说 虽然烂尾 但是我很喜欢 到现在还记得 而且真的挺老的小说 没想到今天又看到了
文笔,内容都是不错的,可惜没写主角出穿越有什么用,只能当个看客,最后弄出个悲惨的结局,实话说这主角看着就想让人打他,完全不像一个现代人的思想
小豆
渣书,主角是废物,一个当上中国四灵的人物连点儿人情世故都不懂,凭意气用事,不动脑子,圣母,纯粹是为了爽,结局在悲催也不能改变它是一个爽文题材,题材挺好却被写烂了。
怪人镁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看这本书的,也许它是一本好书,但是内容不紧凑,男主的智商真的是忽高忽低,前文写明他是玄武智商一般也能接受,但是最后吸收大巫所有的智慧,可他的智商怎么还是让人很不懂
风『雪』
作者在文中写到主角有一只宠物貔貅,可反复写到它有多厉害,居然还写它有手,还要教他拳法,我想问作者你到底知不知道貔貅是啥啊
有始有终
最后一次看的时候特别讨厌夏侯,1、他对兄弟情义;2、对穿越后生活的不争;3、对旒歆爱不真实,爱是什么,爱是做出来的;4、对皇权的妥协,既然身后有太奕、通天、黎巫殿等大佬、NB组织支持,不喜欢就把他推翻就好了,创造一个新的大夏又如何,难道修玄武的都是这样。
过客
其实这是一本好书,不过还没看完前期就猜到了大概结局。额……对于读者来说,!挺操蛋的吧,反正我没兴趣看下去了。
評評諳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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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书虫
必须五星。这是我看的最初几本仙侠玄幻类小说。很厚重的书。完整的展现一个世界,与众不同的世界,跟传说故事结合的无比完美,从此爱上血红的每一本书。